【经办业务流程】企业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申报

●政策依据

《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》(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)


●办理机构

社会保险费征缴科


●工作流程

(一)企业到缴费所在区社会保险费征缴科领取或网上下载《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》;(申报方式:参保人数20人以内的,通过网上在线申报;参保人数20人以上的,通过企业邮箱申报;企业到区社保经办机构自助服务区自行申报;企业到区社保经办机构柜台窗口申报。)

(二)企业按要求填报后,携带《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》一式两份到缴费所在社会保险费征缴科申请;

(三)企业按要求申报后,在邮箱或网上导出相关表格,职工签字后报送到社会保险费征缴科;

(四)社会保险费征缴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,对资料齐全的,予以办理;对资料不齐的,不予受理,并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。 

 


●工作时限:

即时办理

 

流程图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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